日前,上海晟皋電氣科技有限公司下發《關于開展2022年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2022年防雷檢測質量考核工作。
一、考核對象:
上海晟皋電氣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部門和單位。
二、考核時間:
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
三、考核方式:
1.上海晟皋電氣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具體負責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的實施,考核名單附后(附件1),各被考核單位應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2.考核機構對被考核單位2022年度在上海晟皋電氣科技有限公司區域范圍內完成的檢測項目進行抽檢,每個被考核單位檢測項目抽檢比例為5%,多不超過10個。
3.考核方式分為資料檢查和項目驗證,其中按項目驗證方式考核的應不少于抽檢項目的50%,兩個及以下項目均應項目驗證。
4.其他考核技術要求參照《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附件2)。
四、考核內容:
1.檢查被考核單位是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檢查被考核單位技術人員數量是否符合資質等級要求。
3.檢查被考核單位儀器設備是否在檢定校準有效期內。
4.驗證檢測報告對防雷裝置及其相關建(構)筑物真實情況的反映程度。
5.考察檢測方法的正確程度。
6.檢查檢測報告所載檢測項目的完整性。
7.檢查檢測所依據標準的適用性。
8.核實檢測數據的準確性。
9.檢查檢測報告與原始記錄的一致性。
10.檢查檢測報告綜合結論的正確性和改進建議的合理性。
11.檢查被考核單位有無超資質等級開展檢測。
五、其他要求:
1.每個項目考核完畢后,考核機構如實填寫《考核報告》(附件3)一式三份,被考核單位留存一份,作為資質延續、升級的依據;考核機構留存一份,上報省氣象局一份。考核雙方務必就此項考核情況做充分交流,并由被考核單位在意見欄中如實填寫“同意”或“不同意”考核結論意見,被考核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每個被考核單位考核完畢后,考核機構填寫《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統計表》(附件4),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將所有被考核單位《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統計表》及所有考核項目《考核報告》紙質版一并報送至省氣象局法規處。
3.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4.各被考核部門和單位在提供相關資料時,務必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并與年度報告保持一致,如發現弄虛作假等現象,將記入信用檔案,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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